
“大美中国·圆梦福田”首届中华诗词节征稿启事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新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对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发展给予了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我们最深厚的文化软实力,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植根的文化沃土” 。为传承和创新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福田区宣传文化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支持下,由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中华《诗词月刊》社联合主办了大型文化创作推广活动“大美中国·圆梦福田”首届中华诗词节。
本届诗词节旨在用诗词记录中国波澜壮阔的改革历程,为深圳精神留存隽永的诗词画卷,用诗词吟诵福田开拓进取的时代精神,为福田文化建设再添盛事,为福田加快建成一流国际化高品质中心城区添砖加瓦。
征稿具体事项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
中华《诗词月刊》社
协办单位:
中共福田区委宣传部(文体局)
福田区公共文化体育发展中心
深圳市诗词学会
承办单位:
中国文化传媒集团战略发展中心
广东创图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二、征稿要求
(1)所有参赛者作品文字不得含有反对国家或政府的内容,不得含有种族和宗教及身份歧视,不得诬蔑民族传统文化;
(2)参评作品须符合格律,押韵可采用平水韵或中华新声韵,采用新声韵必须注明;
(3)参赛者均需实名,谢绝网名、匿名参与,参赛者填报信息和提交参赛作品的行为,应视为该参赛者充分理解本次大赛的内容,并承诺接受本次大赛规则约束;
(4)参赛作品须为本人独立完成的原创作品,不得抄袭、拷贝、仿冒。如发现不符合本规程要求的,取消参赛资格;
(5)参赛者同意主办方在获奖公告、作品展、大赛宣传广告及各种印刷品中,公布和使用参赛作品、作者姓名和其他必要信息;
(6)参赛者及获奖者同意主办方在本次诗词节相关活动中无偿使用其相关作品(含获奖作品)以任何方式应用于网站、图片集(包括展览设施)、印刷物、宣传用广告物等,并不再另行支付报酬;
(7)参赛者须拥有作品著作权,同时须保证上传的作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其他合法权益;
(8)主办方接到包括有关作品、著作权等相关投诉,或者发现投稿作品中包含前条规定之违反内容时,将立即删除相关作品并把相关投诉转送至上传人,由上传人自行解决相关投诉并承担费用;
(9)因参赛作品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等情形使主办方遭受损失的,主办方有权要求上传人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
三、评审流程
(1)作品报送及推选阶段:2017年8月18日—11月30日,由20—30位专家组成推委会及专家评审委员会。由个人自荐、推委会推荐提名作品,专家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分标准打分;
(2)初选阶段:2017年11月上旬,由专家评审委员会根据得分,确定入围作品名单,并在中国文化传媒网、中国文化报、中华《诗词月刊》等权威媒体公示,接受公众投票;
(3)评定公示阶段:2017年11月中旬,统计最后得分(专家评审委员会打分占70%,公众投票得分占30%);根据最后综合得分,确定获奖名单,并于2017年11月底公布。
四、奖项设置
特等奖(3名),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15名),优秀奖(若干),所有优胜作品将集结出版《“大美中国·圆梦福田”优秀诗词作品集》。
五、投稿时间
2017年8月15日—11月15日
六、投稿方式
作品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组委会指定邮箱,或者邮寄到组委会办公地址(组委会邮箱及地址见附件“联系方式”一栏)。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女士(18025844661);
电话:0755-26654199;
邮箱:zhscj2017@163.com;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3006号石厦文化馆
注 :活动最终解释权归组委会办公室。
中华《诗词月刊》社
首届“大美中国·圆梦福田”中华诗词节组委会
2017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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