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 言
这部《中华实用诗韵》是完全按照现代汉语普通话音系编写的韵书,供广大诗词爱好者和创作者尤其是初学创作者参考使用。书中所收条目,包括字、词、熟语、成语(两者只限四字格以内)等,共约30余万条。
我国的格律诗词创作,从宋代以来,一向沿用平水韵。平水韵改革了分韵繁复的“切韵”、“广韵”,把原来的206个韵部归并为106部,是根据语音变化所进行的改革,是切合宋代人的语音音系的,因之被诗人们接受使用,到目前为止,已过千年了。
然而,到了现代,平水韵和现代汉语普通话的实际音系已产生了很大差异。首先表现于“平水韵”中有17部入声字,《新华字典》里已取消了入声字的读法和标示,全国统一教材(大、中、小学)中已没有入声的读法和标示,普通话里也没有入声字。一些用惯了平水韵的诗人,对于入声宇的问题不大,似乎入声字是自然存在的。可是,对于学生和初学者来说,却是个难题。因为他们所受的语音教育是“阴、阳、上、去”,根本没有入声这个概念,当然不知道哪个字是入声。即使在平水韵上看到,知道那个字是入声,也读不出入声来。有大部分入声字归入了上声去声,对诗词创作没有什么问题,反正“上、去”都是仄声。可是有些入声字却归到了平声,如“国”字属于入声一屋和十三职韵;“激”属十二锡韵。而普通话里,“国”是阳平,“激”是阴平,都是平声宇。在“平平仄仄仄平平”的格律中,第二字用了“国”或“激”,按照现代音韵来说并未失律,然而按平水韵的要求,却是犯了“大忌”。
我们认为现代人写诗是给现代人或后人看的,所以就要用现代人的音韵创作诗歌,平水韵是宋代人按照语音的发展规律而编写的。《中华实用诗韵》是我们依据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颁布的《通用语言文字法》,按照语音的发展规律而编写的。我们主张在格律诗词创作中提倡现代诗韵,但不排斥平水韵,可根据个人的创作习惯,观代诗韵与平水韵双轨并行,不过不能混用。这部《中华实用诗韵》,希望能对广大的诗词爱好者有所裨益。
限于我们的水平,而且又是个尝试,这部韵书一定有不少的缺点和错误。我们恳切地希望广大的诗词爱好者和专家学者,多多提供宝贵意见,以便修正,让这部韵书在推广以普通话写诗词方面起到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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